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律师风险代理制度初探舒海摘要:律师风险代理源起于美国,其主要内容是对胜诉酬金的约定,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律师收费制度,体现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费观念和收费机制,是一种高效、合理的律师收费制度
在我国目前法律服务市场中,律师按胜诉比例收费的情况普遍存在,成为律师执业中的一种热门服务项目,但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执业风险代理
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考察和价值分析,提出法律意见,使其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作,促进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
近日,某法院审理了一起新鲜的官司,甲律师将他的当事人a公司告上法庭,其具体案情如下:a公司委托甲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通过诉讼办理向b公司追讨工程款事宜,该律师事务所委托甲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事务所与a公司签订《协商收费协议》时约定:若经努力该案的终审判决书或调解书中的被告应付款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则a公司得100万元,100万元以外的超出部分作为代理费归代理方
此案经法院审理,判定b公司支付a公司工程款1025895
5元,并承担该款自2000年8月10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利息的20%
之后,a公司不愿支付代理费用,甲律师向法院递上诉状,而这次他告的是a公司
他认为,其为a公司代理诉讼,经努力争取到应得款项100万元的胜诉结果,按协议应得代理费
此案涉及的问题是律师风险代理制度
律师风险代理是指当事人不必事先支付服务费用,律师事务所即为其开展全面诉讼或非诉代理业务,待代理事务成功后,当事人从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酬金,如果败诉则无需支付律师酬金,这种律师收费方式在国外称为胜诉酬金或附条件收费
律师风险代理制度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律师收费方式,在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中,也屡屡为当事人和律师所采用
但是,这种极具生命力的律师收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