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医疗机构管理方案为切实履行放射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我县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管力度
通过推行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构建规范有序的放射诊疗服务环境,不断推进我县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同时,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促进我县放射诊疗单位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放射诊疗服务
二、实施内容按照《市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南》中实施范围、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全面开展我县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步骤(一)实施范围
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的医疗机构
(二)实施步骤1、自查整改阶段(3月底完成)
各放射诊疗单位按照《市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南》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
2、登记申报阶段(4月底完成)
各放射诊疗单位放射卫生登记,省、市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申报,县卫生局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向县卫生监督所申报,经县卫生监督所初审后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3、审核评定阶段(10月底完成)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从市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分级管理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承担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分级管理评审工作
第1页共2页4、公示阶段(12月底完成)
县卫生监督所对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放射诊疗单位发放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
评定的a、b、c级放射诊疗单位在县内新闻媒体上公示
a、b级单位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统一公示
四、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县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