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宣传月实施方案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部署,今年12月份开展新修订的《统计法》宣传月活动
为了组织开展好这次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修订后的《统计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统计法》进一步确立了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善了统计工作基本制度,全面规定了政府统计活动各类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加大了对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职责
新《统计法》的公布施行,将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目的就是要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人员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宣传月从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8日为宣传日
三、宣传内容这次《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
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
宣传月活动以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主要宣传内容
四、活动方式1
市统计局各科室、队和中心以及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各科室,充分利用年报会和各种业务培训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把新《统计法》做为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
宣传月活动中,要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执法中普及、宣传新《统计法》
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将利用新闻媒体、大众传媒、XX县区主要街道、繁华商业区,采取发送短信、第1页共3页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从“12
4”法制宣传日起,在电视台黄金时间(在新闻之后、天气预报之前)播出为期一周的有关新《统计法》的持续5秒钟的宣传短片
8”统计法纪念日设立户外宣传台发放宣传册、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