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创业大街(美食广场)入驻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出租方):地址:出租方代表人签字:联系手机:乙方(承租方):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地址:承租方代表人签字:联系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入驻甲方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路西双十二城商业A区(版纳创业大街)美食广场经营摊位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摊位标的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美食广场摊位_号(下称租赁物),租赁物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本租赁物乙方用于______美食经营
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物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如乙方要求续租租赁物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1、租赁物采取免租金方式给乙方使用
2、租赁物租金按乙方当月营业收入___%收取
3、乙方在入驻前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约定的责任后7日内,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四、租赁税费1、乙方自行承担物管费用,物管费标准___元/平米/月,物管费一年预交一次
2、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等费用,应按时足额交纳
公共部分水电费及损耗(含公共部位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