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评比活动指南一、前言为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评比活动
二、人员范围全县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的在校学生三、活动项目全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内容为“电脑作品评选”
电脑作品评选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活动”按学段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设置评选类项目
四、作品分类、要求及评比指标中小学电脑作品分类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中职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五、评比项目界定本活动旨在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和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
(1)电脑绘画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
绘画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
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每件作品不超过5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如所使用的工具(软件)有对应的源文件,需一并提交,如使用Photoshop制作的作品,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JPG格式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