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政府采购项目惠州市惠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器材采购(招标编号:GMTC104H018ZHG019JO)招标文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10年6月目录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第二部份投标人须知第三部份用户需求书第四部份合同条款第五部份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惠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惠州市惠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器材采购(招标编号:GMTC104H018ZHG019J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惠州市惠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器材采购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6月18至2010年6月25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项目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1、惠州市惠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器材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2、用途:消防用3、数量:一批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5、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所有投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a、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b、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c、投标人必须是在历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18日起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