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档案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光盘等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各级监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招标投标档案
第四条归档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
第五条监管机构的项目经办人应在监督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保存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备案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应当在接受施工合同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有关收集齐全的归档招投标文件材料交档案管理人员
经办人发生变化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招标投标档案应当专人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在收到归档的招标投标文件材料后,应及时登记,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装订、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
归档整理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第七条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收集、整理、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及其附件;附件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的复印件;2、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3、满足招标条件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二)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表及附件资料;(三)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