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平【2009】100号文件《中平能化集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招标采购工作的基本原则为保证生产需要和实现降本增效目标,公司各类招标活动要坚持质量第一、价格优先、服务优良、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和诚实守信,“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
3集团公司内部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要求的产品,在同等质量、价格、交货期条件下必须优先选用;凡获得集团内部准入的自制设备,原则上不对外招标
4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吴倜令王颖洲副主任:李俊臣江新生余平三欧晓钢田长波何小特成员:赵新义邹青建胡耀民郭德伟朱国欣孟金甫刘俊岐杨东子招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赵新义(兼)1
5公司成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公司招标活动进行监督(详见《氯碱公司招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6公开招标应临时成立评标委员会,评委会由公司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人数5-9人,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
公司应建立“人才库”,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由招标办、招标监督办在招标前从“人才库”中抽取评委
第二章招标范围2
1下列各项由集团招标委员会统一组织招标:12
1集团发展项目及专项资金计划安排的各类设备,凡单台价值在30万元以上或同类设备年累计采购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2集团招标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2下列各项由我公司招标委员会组织招标:2
1未纳入集团公司招标范围的各类工程建筑安装项目
2合同金额超过5万元各类常用货物;合同金额超过3万元工程、服务等项目;一次性采购数量虽然不大,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