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捷尔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JES-CHE[2011]第001号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机动车辆的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提高效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管理1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车辆由管理部经理统一调配
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专职司机不可借予其他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应提前半日向管理部经理申请调派,并填写《用车申请表》,管理部经理在保证公司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依事情的轻重缓急,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每车应设置“用车情况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
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管理部每半月抽查一次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公司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罚,并停止其使用车的权利
要求用车申请人出车时,上车就要填写《用车情况登记表》,用车完毕要填写完;司机要作提醒;如果没写的话,用车人与司机要一起承担责任发现一次记警告一次,3次警告扣1日薪金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和“车辆维修记录表”,由司机于每次加油及维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每月1日连同用车情况登记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专职司机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公司制度
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公司领导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三条车辆使用1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使用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每辆车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若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职员公出时使用,但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对车辆使用及司机的相关规定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