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文书管理制度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及所属部门函、电、来文;商业实体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第三条公司常用公文的种类:1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或根据公司发展情形适时调整和变更公司的相关决定
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领导机关的公文,传达需要我公司、各部门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及任免人员等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报告:适用于我公司向上级机关或公司内各单位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
请示:适用于我公司向上级机关或公司内各单位向董事长、总经理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公司内各部门请示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的格式第四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上报公司的公文应包含标题、主送、正文、日期、印章等内容
第五条公文按规定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纸打印,左侧装订
对内行文正文用小四号仿宋体字,对外行文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详见《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文格式》)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六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七条公司统一对外行文,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自行对外正式行文
公司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如需向下正式行文,可由行政部转发
第八条上报公司公文事项如涉及公司多个职能部门,应事先与涉及的部门协调沟通,然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