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存货盘点管理规定编制:财务部审核:陈小芬批准:陈启贤颁布日期:2009-11-25生效日期:2009-11-25版本修订记录序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生效日期版本备注编号:GW/ZM283069-09版号:受控状态:受控12009-11-25换版,替代GW/ZM283069-08版2009-11-25制度名称:存货盘点管理规定编号:GW/ZM283069-09生效日期:2009-11-25版号:1目的为了规范存货盘点事务,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及岗位人员责任,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规定
2盘点范围2
1单位范围适用于玉柴专卖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包括控股、参股及纳入经营管理的子(分)公司,下称“各单位”
2存货范围指列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各种商品配件(含发动机零配件、汽车配件等)、润滑油、化工产品、汽保产品、轮胎、包装物(含纸箱、木箱)以及低值易耗品等
3盘点方式和时间3
1各存货单位每年组织两次定期全面盘点
2中期盘点,北方等天气较冷的公司(具体单位在盘点工作通知中确定,下同)于每年4月27日-4月30日进行,其余公司每年6月27日-6月30日进行;3
3年终盘点,北方等天气较冷的公司于每年10月28日-10月31日进行,其余公司每年12月28日-12月31日进行
4盘点时间如有更改,在盘点通知另行明确
5交接盘点:仓管负责人发生岗位变动时,在岗位变动当月进行存货盘点,原则上在当月27日-30日进行盘点,并以盘点结果作为存货管理责任的交接依据
(注:月度抽盘及经理、财务负责人离任抽盘作为过程管理在《存货管理制度》中明确)4盘点组织盘点总负责人:总经理初盘总协调人:主管业务线副总经理复盘总协调人:总会计师初盘组织部门:各资产管理部门复盘组织部门:财务部盘点小组:初盘小组由各单位的存货管理部门仓管员及业务人员组成,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