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敦格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质量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中铁二十一局敦格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质量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铁二十一局敦格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质量风险管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使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工程实体符合国家和青藏公司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切实筑牢质量大堤,实现“质量第一、百年大计”的宏伟目标,依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和青藏铁路公司《关于深化推进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廉政风险管理的通知》(建管【2013】9号)文件等相关制度、文件精神和要求,实现中铁二十一局敦格工程指挥部临近既有线、跨越营业性施工质量无事故,落实施工质量风险责任,确保重点工程风险工点的施工质量,促进各工区施工质量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质量目标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按照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在合理维护和正常使用条件下,路基、桥涵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第三条本细则针对中铁二十一局敦格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所属各工区路基、桥涵工程、跨越既有线施工、临近营业性施工、重点工程包保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风险管理,适用于所有涉及质量风险管理的项目
各工区要按照指挥部的质量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质量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要有具体施工地点、时间、包保人、责任人、考核奖惩管理办法等具体措施
第二章质量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敦格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成立质量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由指挥长任组长,分管质量的副指挥长任常务副-1-中铁二十一局敦格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质量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组长,其他副指挥长副组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各部门部长、各工区第一责任人为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