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政法系规章制度汇编(2015年4月修订)1第1页共20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2页一、岗位职责系主任岗位职责系主任是本系主要负责人之一,负责全系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系主任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主要履行如下职责: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学术交流等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3、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做好教学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本系教职工的聘任、职称评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
5、与党总支一起,做好招生就业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6、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负责实施以系行政为主的德育工作
7、配合党总支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根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8、负责管理本系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系经费和资金
9、组织制订和完善本系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2页共202页第1页共20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2页系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系党总支书记系是本系主要负责人,主持全系党的全面工作
系党总支书记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要履行如下职责:1、组织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支持系行政领导班子和系主任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负责本系党的建设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制定、实施本系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计划
4、组织领导本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