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完善我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言稿)河北经贸大学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必要性(一)当前农民最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事实上,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确实存在着大量不和谐的因素,其中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尤其是城乡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现象,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在此背景下,《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
在这之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设》中,明确提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
其实城乡公共服务非均等化主要是因为我国一直以来的发展战略造成的
所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实际差距的重要因素,是新阶段农村反贫困的关键所在,是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路径依赖
长期以来,在农村主要靠农民积累的公益金来解决某些公共服务事项,这与城市形成极为明显的差距
由于农村公共服务制度的缺失,农民在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公共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
事实上,公共服务因素在我国城乡实际收入差距中的比例已高达30%~40%
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但是国家80%的公共卫生资源投放在城市;义务教育人口的60%在农村,却只有不到25%的资源用在农村
从短期来看,这使得农民“因病返贫”,因教育落后返贫的问题比较普遍
从长期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匮乏制约了农民素质的提高,不仅会影响农民未来收入的提高,还会形成许多经济社会问题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和服务供给不足、结构失衡、效率低下的局面有着其深层次的历史原因和体制背景,财政与金融资金难及农村地区是一个原第1页共16页因,但农村综合改革滞后则是造成现状的主要体制性原因
进入新阶段,随着农村潜在公共需求的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