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应对大型灾害救助方案为提高救灾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救灾应急工作的指导方针是
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二)救灾应急工作坚持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决策,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
(三)本预案为本区行政区域内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地震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反应的总体预案
(四)凡遇有特大灾、大灾,启动本预案
二、救灾应急反应机构(一)领导机构
成立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
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救灾救济和应急准备与实施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生产救灾的日常工作,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救灾救济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如发生特大灾害时,从区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以区民政局为主,组成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下设安置救灾组、宣传报道组、对外受援组、查灾核灾组
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在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特大灾害发生期间的救灾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第1页共6页1、区民政局
负责全区自然灾害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并监督各镇、办事处救灾救济工作预案的制定;根据水利、气象部门测报的水雨情,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和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