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有序进行和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家电下乡补贴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自愿申报、据实拨补”的原则
二、补贴内容(一)补贴品种
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具体品牌和型号按商务部和财政部规定执行
补贴产品最高限价为:彩电单价2000元(含2000元,下同)以下、冰箱(冰柜)单价25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洗衣机单价2000元以下
(二)补贴标准
财政部门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三)补贴依据
凡具有XX省农业户籍的农户(下称购买人),在XX省行政区域内于2008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在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期间,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件)
三、补贴申报和兑付(一)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及时把购买人基本资料和相关产品信息录入到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销售网点终端,并打印《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购买人自存,另两联由购买人报至乡镇财政所办理申报补贴手续)
购买人应在购买且网上信息录入后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可跨年度申报
(二)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材料:1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申请单》;第1页共4页2
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
能够证明购买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4
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5
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粮食直补存款折或银行卡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