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设计的几点思考张胜军李颖冉利军马超童捷摘要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目前正处于试点推行阶段
从实际情况来看,此项制度尚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地规范和改进
本文结合四川实际,概括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制度内涵并对其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将保险对象与行业风险特征挂钩科学;二是合理设定赔偿限额;三是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四是按岗位风险程度核定投保人数;五是规范服务水平
关键词高危行业责任保险制度设计思路引言自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明确要求在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以下同)制度,湖北、重庆、河南等地也陆续被国家安监总局批准为“安责险”试点省份
从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虽然推行“安责险”制度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有效转移企业责任风险,可以切实保障受害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各地实际推行的效果却不尽相同,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各地对“安责险”制度的理解和具体保险产品的设计存在差异
鉴于此,笔者结合四川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风险管理现状对“安责险”制度的设计提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对全国范围推进“安责险”制度有所启发
一、弄清制度内涵全面、客观地认识“安责险”出台的背景、欲实现的功能和制度的定义,有助于人们理解此项制度的深刻内涵
(一)安责险提出的背景
通过前期对于高危行业企业现行风险责任管理现状的调研,笔者发现:风险抵押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备受各方争议;企业不支持,有关政府部门不理解,造成实施效果不理想,没有起到“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作用,且制约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工伤保险“广覆盖、低赔偿”的特点,已远远不能满足事故发生后对于从业员工的保障需求,赔付“手续繁杂、时间滞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