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行政执法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局总体工作目标,以促进养殖业经济健康发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保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依法行政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培训教育
以贯彻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为契机,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以《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畜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面向领导,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养殖场),面向相对人,进行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营造养殖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和完善养殖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
推进养殖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机构规范、队伍精良、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养殖业行政执法体系
重点抓好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积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对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样监测
并将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区域,企业和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完善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管理、监督、查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提高全系统监督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公开方式,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办理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ab岗制和服务承诺制,构建“阳光畜牧水产”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第1页共4页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收费等事项,不断完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