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二、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受理人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企业填写
其中:“经办人”是指申请企业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三、本申请书中“隶属企业”、“申请单位”、“取证单位”按下列情况分别填写:1、具有法人资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有隶属企业的,还需填写“隶属企业”栏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取证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取证单位意见”栏;申请单位有隶属企业的,还需填写“隶属企业”栏
3、中央直接管理的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意见”及“隶属企业”栏;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生产单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全部栏目
四、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批准成立的日期;“隶属企业”、“申请单位”、“取证单位”的“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企业类型”栏,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五、本申请书中所涉及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和原料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名称填写应符合《化学命名原则》(1980)的中文化学名;“危险货物编号”应按《危险化学品名录》填写
六、本申请书中“生产能力”填写该产品年设计生产量;“投产日期”填写该产品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验收文号”填写该产品投产前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验收文件编号
七、本申请书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系统简况”栏,“工艺系统简况”是指产品所使用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设备,可用工艺流程框图表示,且需注明各工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