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培训资料第一部分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第一章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货物报关出口销售后,将其国内已缴纳或应缴纳的税款退还给货物出口企业或给予免税的一种制度
出口退税准予退(免)的税种仅限于增值税、消费税
具体地说,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对货物出口前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出口货物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应负担的征增值税、消费税予以免征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一)出口退(免)税的各种方法退(免)增值税: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
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
(二)目前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方法按目前我国税收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第二章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二)外商投资企业;(三)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注:该生产企业可以无出口经营权)(四)特准退税企业;例: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等等(五)指定经营货物的指定出口的企业
例:1、出口黄金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