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廉政纪律过程化管理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行为,根据全县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年起,在全局全面推行审计廉政纪律过程化管理行动(以下简称“纪律过程化管理”),现结合本局实际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
纪律过程化管理是深化审计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实施纪律过程化管理,坚持以审计项目为载体,以审计组成员为主要对象,以审计现场为管理重点,按照审计项目作业流程,对审计工作各环节的廉政建设内容作出具体规范,对审计干部遵守和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监督和考核
通过实施,进一步强化对审计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强化对审计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审计廉政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不断增强审计干部廉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要措施(一)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
纪律过程化管理以项目审计组为基本单元组织实施,并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局领导担任审计组长的实行主审负责制
审计组长(主审)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的廉政建设承担主管责任,分管项目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纪律监察领导负监督责任,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硬化纪律要求
审计廉政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审计组人员出差期间应当自行安排食宿,确需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应当在职工食堂用工作餐,并按被第1页共4页审计单位伙食标准交费
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等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