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济安字[2008]20号关于印发全市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巩固近几年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成果,严防各类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直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制定了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道路危险品运输和客运运输、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病险水库与河道、电力基础设施等14个领域制定了隐患治理专项方案
现将专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项治理方案提出的治理重点、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发展,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我市“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部署“排查要认真、治理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