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印制说明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及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等有关规定,本中心组织制订了《晋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现予试行,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95-85622108总目录第一章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六章报价要求第七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第九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十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一章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目录一、投标人资格审查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资格审查须知三、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一、投标人资格审查须知前附表(另册提供)二、投标人资格审查须知目录(一)总则(二)资格审查申请(三)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四)利益冲突(五)资格审查申请书的装订、密封、标记和提交(六)资格审查申请书材料的更新(七)通知与确认(八)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一)总则1.鉴于(招标人名称)(见投标人资格审查须知前附表第1项)作为拟建(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人资格审查须知前附表第2项)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