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砂开采整顿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及《市建筑用砂石资源开采整顿和税费征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决遏制资源浪费和破坏严重的局面,规范全县建筑用砂石资源开采秩序,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堵塞税费流失漏洞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一)工作原则
坚持集中调查和集中整顿的原则,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坚持税费统一征管的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持提高生产规模的原则,取缔小型采砂企业;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开采、开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关停非法采矿行为;提高开采和生产规模,减少税费流失问题;在一年时间内,逐步建立起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实行统一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依规对建筑用砂石资源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河道内采砂先由水务局确定开采范围、制定开采方案,然后由国土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出让
各种公路建设包括“村村通”公路用砂石,纳入采矿权审批管理,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公路建设取土必须由国土部门指定地点并经批准
各乡镇政府、各村民委员会,不经国土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承包或出租、出卖辖区内砂石土资源
(二)提高市场准入条件
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生产能力达不到6万立方米的生产企业,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所有采矿权均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三)依法整顿和关停
集中调查开采基本情况,坚决打击证照不全、偷漏税费的开采企业
公安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配合进行清理整顿工作
(四)堵塞税费流失漏洞
县财税部门要摸清税费征缴情况,强化税费征管手段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到应收尽收,第1页共5页努力增加财税收入
(五)强化XX县区地质环境治理
坚持“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积极推进XX县区环境综合整治,恢复已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