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民主监督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建立街道村(居)民主监督服务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以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为前提,以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务监督工作水平,强化“三资”科学化管理为目的,着力解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服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街道村(居)民主监督服务中心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资源有效整合。充分利用和使用好街道现有人员力量、软硬件设施等,整合各种资源,实行街道纪工委、经管部门、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合署办公,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实现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中管理、服务和指导。二是工作规范有序。在街道村(居)民主监督服务中心建立一套工作调度、学习培训、审核把关、处置答复、民主评议、奖惩考核等行之有效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约束村监委会成员行为,激发工作动力,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高效、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三是政策服务支撑。搭建政策、业务咨询平台,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出台保护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七有”标准落实工作场所和工资待遇,解决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四是上下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街道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管服务中心承上启下的作用,解决好上级政策部署执行不到位、基层“工作无腿”的现象,形成区、街、村三级共同抓好村务监督的合力,不断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水平。三、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一)村(居)民主监督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第1页共4页1、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协调、检查、考核。2、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日常工作指导、定期业务培训和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解决、答复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3、受理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投诉,防止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4、保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保护其不受陷害、打击报复。5、对各村(居)重大事项决策、现金收支等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村(居)民主监督服务中心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建立配套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集体一切收入、开支由街道村(居)民主监督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固定银行统一管理、审核。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三资”民主决策全过程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报街道村(居)民主监督服务中心备案。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严格程序监督,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二是加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制定村级事务管理流程。重点推广村重大事项由村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管理方法,加强对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的监督。三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制定出台街道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村监会反应问题及工作意见建议台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定期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积极推行程序式监督、参与式监督、审核监督、评议式监督等方第2页共4页式,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职责、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和方式。按照“七有”标准要求,加强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软硬件设施,全面落实村监会管理会成员待遇,建立村监委会成员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监委会成员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出,严肃处理,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监督权力,调动和激发村监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检查考评管理。制定《村监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