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山西省晋城市东四义至西刘庄段绿道工程施工二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人:山西省灵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6年1月26日【副本】山西省晋城市东四义至西刘庄段绿道工程施工二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人:山西省灵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6年1月26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施工组织设计五、项目管理机构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承诺函八、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泽州县高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晋城市东四义至西刘庄段绿道工程(项目名称)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00号至第00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工期12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300000)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山西省灵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灵石县翠峰镇常青村网址:无电话:0351-8065094传真:03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