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英科技大學空調設備保養管理作業規範擬辦日期99
20審核日期99
20核定日期99
20保存年限:永久編號:1203-3-10-0500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二日制定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日第九次修定輔英科技大學空調設備保養管理作業規範一、目的為使本校中央空調系統設備正常運作,以提供舒適空間,確保教學、研究及服務品質,特訂定本作業規範
二、依據本規範依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制定
三、說明(一)一般原則1
空調設備之日常保養以委外簽訂年度維護合約方式(財物設備維修申請單,附件一),由廠商負責空調之維修
維護廠商指派合格技術人員來校保養維護空調設備,以確保空調之正常運轉
依據合約保養時程表進行各項保養工作並拍照存證,於隔月初提估驗,合格後始可請款(財物設備維修付款憑證,附件二)
(二)注意事項1
維護廠商每完成一件保養工作,應請使用單位簽章以示確認
維修因故導致損害,應要求廠商賠償
四、作業流程說明/作業流程圖:五、附件(一)財物設備維修申請單
(二)財物設備維修付款憑證
(三)報價單(四)比價議價會議紀錄表
(五)合約審查呈核表
六、參考資料無附件(一)輔英科技大學財物設備維修申請單預算動用編號:經費來源:請修單位:申請日期年月日財物名稱及財產編號規格數量單位預計額實修單價金額數量合計申請人承辦人總務長決行電話:單位主管營繕組長會計主任注意事項:預計額由承辦人估價後填寫
修繕財物用途(必要時附說明書或圖說):2
損壞原因:3
損害情形:4
會簽有關單位購買金額:購買日期:使用年限:放置地點:保存年限:五年表單編號:1203-3-06-0305附件(二)內部公文編號:輔英科技大學財物設備維修付款憑證預算動用編號:經費來源:傳票號碼請修單位:支票號碼憑證編號預算科目金額摘要百拾萬千百十元經辦人財物保管人保管組會計審核或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