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造林绿化执行方案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建设的通知》(委〔〕37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冬明春大造林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进一步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四绿”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城乡绿化工程,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森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生态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五大基地,一座新城”建设目标
二、目标任务今冬明春,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造林绿化任务11298亩
其中:无林地造林1198亩,疏林地造林1600亩,非规划林地造林5500亩(含红树林种植1000亩),生态风景林改造3000亩
三、成立机构按照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山上造林由林业部门统筹协调,平原地区(非规划林地)由市政园林牵头的精神,结合的实际,区统一成立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人劳局、监察局、建设局、农林水利局、执法局、教文体局、交通局、双拥办、火炬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新城建设指挥办、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会、团区委、妇联、国土房产分局、规划分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各镇(街、场)、投资公司等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林水利局局长和建设局局长兼任
四、责任分工(一)农林水利局
负责无林地造林和疏林地造林、生态风景林改造造林地块的落实,农办承担的老区山区、村庄绿化(5798亩)
第1页共5页(二)建设局
负责建成区道路绿化、开发区绿化、公园绿地、校园绿化、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非规划林地造林以及结合“四绿”工程建设、统筹协调火炬、教文体、经贸(交通)、公路、铁路、新城指挥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