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范围及主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驻地监理办职责:关岭至兴仁公路项目第一监理合同段驻地监理办,是进行该合同段的现场管理的实体组织,其主要职责为:⑴执行业主颁发的各项制度、办法、规程、表格及总监办的各项指示,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实施各项监理工作,达到监理要求
⑵审批承包人的月、季及阶段性进度计划及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监督并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统计并报告进度进划执行情况
⑶审查承包人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质量自检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指令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
(4)、审查承包人机械进场计划及进场机械设备,指令更换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5)、审查承包人的取土场、石料场、石灰场并检验其进场材料,按频率抽检其他进场材料,指令清退不合格材料
(6)、监理单位应按规范规定的检查频率检查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并在承包人自检记录上签署意见
(7)监督承包人的现场取样及各项室内试验,按不低于技术规范规定各项抽样频率的20%独立进行抽样试验
(8)审批承包人的施工图;签认承包人各项完工工程的竣工图
(9)现场核对合同图纸(包括变更设计图纸)中差、错、漏并予以澄清或改正,对重大差、错、漏问题及时报代表处解决处理
(10)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和基准标高;监督、抽查并确认承包人的施工定线测量及复测的地面线和高程资料;审核承包人复测及计算的工程数量
(11)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路段方案,监督试验路段的实施,试验路段方案及其试验结果报代表处审批
(12)审查承包人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签发单项工程开工通知
(13)按工序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对填方路基、路面及砼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指令对不合格的工序停工、返工,对重要返工或质量事故问题报代表处处理
(14)签认各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检查记录及汇总资料,整理质量成果及有关资料
(15)测算合格工程的工程数量,审核承包人的《计量及支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