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方案设计书1总则1
1一般规定1
1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是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为了完整、系统地做好该项工作,查明地下管线状况,统一市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基础资料编制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针对市地下管线的特点和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当本规程与采用的其它技术依据不一致时,以本规程为准
2本规程依据下列技术标准:1
3地下管线探测,平面坐标系统采用统一的市平面坐标系统与高程系统,由市测绘院统一提供基础控制资料与1:500带状地形图
4管线图的分幅与市地形图分幅一致,成果图件基本比例尺为1:500,局部放大图或断面图采用1:50—1:200比例尺
5地下管线普查应查明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高程、埋深、走向(流向)、规格、材质、管线性质、权属单位、埋设时间、埋设方式、保护材料以及管线附属构筑物信息,并编绘以地形图为载体的地下管线图(综合管线图和专业管线图)
建立全市统一、全面、完整、科学、准确、具有现代特征的城市动态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制度化、科学化、规化和标准化
6各种探测设备(包括GP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探测仪、探测雷达等)在探测过程中的原始记录,用H型铅笔填写,各项目应齐全、正确、清晰,不得随意擦改、涂改、转抄
确需修改更正时,可在原记录数据容上划一“—”线后,将正确的数据容填写在其上边,并注记原因,以便查对
7地下管线普查的数据采集应满足《市地下管线普查数据标准》要求,地下管线数据应经监理确认合格后,由市市政公用局进行数据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进行动态管理采集的地下管线数据也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8对于探查、测绘的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检验校正,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野外探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按附录J的要求,做好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