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xx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XX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一)XX县区学校1
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XX县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
租房居住未满第1页共2页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1)父母在XX县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