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薪酬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薪酬体系1第三章各序列薪酬计发标准2第四章试用期工资3第五章缺勤薪给3第六章工资级别3第七章薪酬调整4第八章工资支付4第九章薪酬组织与发放5第十章附则6附件一:基本工资级别表7附件二:岗位等级系数表8第2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中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中心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中心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薪酬,包括定期发放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年功工资等
第三条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收入唯一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有正式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旧大楼门卫;实行“底薪+提成”分配制度的市场营销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勤务类人员,比如信息录入人员等
本制度适用人员分类如下:管理类人员:指中心主任、副主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专业技术类人员:指网站的相关工作人员、财务相关人员、人才测评人员等;业务类人员:指各部门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
薪酬体系第六条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基本工资部分:指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工作所获得的工资,每月按时发放;效益工资部分:指员工由于努力工作,产生良好经济效益而获取的报酬,每季度发放一次;年功薪酬部分:指员工根据在中心的工作年限获得的年功工资;第2页共12页第3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2页补充薪酬部分:指中心主任特别奖、节日费等
第七条基本工资在编人员按照在编人员的标准进行发放,聘用人员按照《关于确定广西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