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当前社会中存在着的诸多影响和谐却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都与体制性障碍有关
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些突出矛盾
26年的改革已经使现实利益格局乃至权力架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改革诉求日益越出“纯”经济领域,不断触及社会的、政府行政管理的和政治的层面
在新形势下,经济改革如果不辅之以相应的政治改革和制度安排,不仅难以取得深入进展,而且有可能增加社会动荡和不稳定因素,加剧社会的不和谐
因此,如何协调推进经济领域和非经济领域的改革,既是今后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首先,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
人民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
要激发全社会的活力,首先要善于引导和激发人民的创造力,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尊重改革和发展的创新实践,这是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
要把实现人民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改革的最终目标,要建立人民利益的有效实现机制,使人民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其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体制性障碍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实现公平、公正和正义,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必须从体制源头上解决行政性资源配置的权力市场化问题,严格限制行政权力介入的领域,并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
政府对人民负责、“权为民所用”,是一切政府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为防止政府随意扩大权力、抑制公民和社会创新活动,要强调行政行为的法律授权,无论是投资领域的选择,还是行政审批的设定,都要求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要确立政府只能做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情的理念
第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微观主体的行为
明确政府公共职能,主要是在非市场领域或市场本身无力调节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