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2]4号关于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沾化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各有关乡镇(办),各有关企业:为认真汲取河北赵县“2
28”事故教训,加强我县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结合2012年第二次省安全专家查隐患活动,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立即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现在开始至3月底,各园区、有关乡镇(办)、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鲁安办发[2011]39号文件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滨安办发[2011]58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化工装置设计诊断和蒸馏系统安全诊断工作,全面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大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为企业自查阶段
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记录表》(见附件),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艺、设备、管道、压力容器和储存罐区等重点环节、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员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情况等
凡是发现有事故隐患和缺陷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措施和整改时限
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并于3月11日前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为专家督导检查阶段
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3月15日-16日,县安监局聘请专家对照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复查核实,同时邀请县消防大队和保险公司参加,进一步对重点监控部位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诊断性”检查,形成专家检查意见,并于3月16日下午召开专家查隐患分析点评会(会议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