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金融风险排查指导方案为全面掌握我区金融风险状况,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我区金融秩序稳定,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确定自2012年3月份开始在全区集中开展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金融要大发展、风险要严防控”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地方金融风险隐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区地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合理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全区金融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更好的发挥金融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区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排查对象和内容此次风险排查的对象为民间融资组织、境内上市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
风险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是地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风险情况,重点检查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层和高管人员内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备;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各项基础性、系统性建设是否存在缺陷;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到位;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是否依法合规等
二是民间融资领域风险情况,重点排查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风险隐患
具体排查内容和标准,按市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制定的配套方案实施
三、方法步骤此次排查采取自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分为五个阶段:(一)动员发动(3月21日—3月31日)
区政府制定并印发全区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各相关部门按照风险排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分别制定本单第1页共3页位具体排查工作方案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排查目标,细化排查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层层进行动员发动,全面启动排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