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售后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售后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产品及工程施工项目的售后服务管理工作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包括管理售后人员、搞好初始培训、建立客户档案、提供客户咨询和维修服务、接受和处理客户投诉、做好客户回访及将售后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向公司市场销售、技术生产及物流配送等部门予以反馈并做出相应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售后服务部为公司售后服务工作的专门管理机构
售后服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一处(机械产品售后服务处)、二处(电子产品售后服务处)、三处(涂料与工程售后工作监管处)、四处(综合处)及培训中心等职能管理部门
第五条售后服务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设部长一名主持全面工作,设副部长及部长助理协助部长工作
第六条公司所有售后服务人员均须经系统培训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售后服务部应本着“干啥学啥、缺啥补啥”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售后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售后服务人员的产品知识、维修技能、服务规则、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等综合素质
公司鼓励售后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持续提高其工作技能
第七条公司对售后人员按素质不同实行分级管理,即根据售后服务人员的忠诚敬业度、纪律情况、品德修养、产品知识、维修技能、沟通能力、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等条件不同将售后服务人员自上而下分为特级售后工程师、高级售后工程师、中级售后工程师及初级售后工程师四个技术职称岗位(详见附件一:《售后服务人员技能等级评定条件》)
不同的职称岗位具有不同的工作权限及享受不同的薪酬待遇
公司根据售后服务人员个人情况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每年1-2次按相应标准对相关售后服务人员进行技能等级考核认证,通过者由公司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并以此等级认证作为公司对其调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