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了能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每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时、有效地兑现给贫困受助学生或家长,让有限的生活补助费起到应有的作用,我校根据《XX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镇财教〔2007〕1号)、镇财教〔201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以及《以勒镇中心学校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组长:学校负责人陈云副组长:学校业务员温泉成员:各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领导组职责
认真履行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各项规章制度,确定补助对象,宣传补助政策,监督并参与发放补助经费的落实
分配依据和标准中心学校根据2015-2016学年初教育统计报表中的寄宿学生数计算安排,我样分配名额(69人(每人1000元)加7人(每人500元,上学期已经领取500),共76人
补助标准1000元/生
年(每学期500元/生),受助对象确定原则(一)原2016年春的受助对象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校生可以继续享受500元
如未上国网学籍和未在校(包括2016年春的毕业班)的必须调整到一年级,也可以调整到其他年级
(二)一年级的受助对象只能分别享受一个学期500元
受助对象必须是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校生
下发的指标数决不能把一个1000元分成两个500元上报
(三)享受标准为1000元的受助对象必须是现在的二至六年级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的在校生
第1页共12页(四)受助对象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国网学籍的在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
其中:1、属于失去双亲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或单亲家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