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管制方案一、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以及充装或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成立市区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监察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执法局、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和各街镇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建设局
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局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成立区联合执法队,在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执法工作,执法队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三、整治活动安排1、动员部署、宣传阶段(年3月1日—年3月20日)
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各街镇、村(居)全面摸排登记辖区内的非法店(点),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工作
2、专项治理阶段(年3月21日—年11月20日)
各职能部门组织力量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区联合执法队与各街镇配合,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
3、检查总结阶段(年11月21日—年12月12日)
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街镇配合,认真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市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合理建议
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对液化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供应体制
第1页共2页3、严厉打击非法店(点)
4、加强宣传,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区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和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
组织各街镇进小区张贴、发放宣传材料
5、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交流,做好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