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云冈运行维护项目部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初稿)批准:审核:编制:王炳权20011年01月05日发布2011年01月05日实施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云冈运行维护项目部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管理内容4、管理目标5、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6、管理流程7、报告和记录附录A:(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专业分工规定A1:总则A2:汽机化学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A3:锅炉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A4:电气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A5:热工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A6:输煤燃料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A7:综合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A8:土建专业主要责任范围
A9:各专业之间具体设备划分界限
前言为了做到每个设备有专人负责,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各专业队负责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第一次修订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范围本标准编制依据为大唐云冈发电有限公司和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所签定的《大唐云冈发电有限公司2×200MW,2×300MW机组设备维护技术协议》
设备分工范围以此协议为主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理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云冈运行维护项目部的检修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管理内容有关定义生产设备是指为完成大唐云冈发电有限公司发电任务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备、系统(含建筑物和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