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5页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产品【来源:】【更新时间:08-06-11】【点击次数:333次】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产品编号:CNCA-02C-024:20082008年3月10日发布2008年3月10日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2术语3认证模式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认证证书6获证后监督7认证的变更8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9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10认证收费附件1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技术资料附件2检测依据和检测项目附件3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附件4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5工厂分级管理指导原则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
1摩托车motorcycle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机动车辆和若使用电动机,最大连续额定功率大于4kw的两轮电驱动车辆(电动摩托车)或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机动车辆
2轻便摩托车moped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和若使用电动机,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不大于4kw的两轮或三轮电驱动机动车辆(电动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3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
1认证的申请4
1认证的单元划分4
1“车辆型式”即指一辆车,也指一组车辆(变型),其:(a)属于同一类型(L1、L2、L3、L4、L5);(b)由同一生产厂生产;(c)具有相同的底盘、车架、副架、底板或者具有相同的结构用来固定主要部件;第2页共25页第1页共25页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