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突出问题治理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对我委职责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铲除工程建设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二、工作内容凡属我委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即2007年1月1日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项目(包括已全部或部分交付使用担未竣工决算),总概算或实际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对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针对项目决策、项目核准、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清理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决策与审批问题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
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按照有关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是否存在擅自简化程序,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代替必要的项目审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二)招标与投标问题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是否按照程序经过项目审批机关或行政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是否以项目特殊、时间紧迫等为借口,以行政会议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规避招标;是否以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或只对工程施工招标,重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不依法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谨、公平,是否通过不合理提高投票门槛、设定不合理评分办法等手段“量体裁衣”,排斥潜在第1页共4页投标人;是否存在投标人以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