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机制,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确保我区金融安全,实现金融产业和地方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整治非法集资问题部署要求,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构筑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体系、齐抓共管的监测预警体系、准确有效的性质认定体系、稳妥有力的善后处置体系和及时灵敏的信息汇总报告体系。(二)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重大案件的认定意见按程序报批,并集中进行治理和打击;研究分析非法集资活动规律,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情况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三)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严禁担保、典当、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从事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活动。(四)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和识别能力。二、职责分工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工作难度大,关系到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此,我区成立了“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区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金融办,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各单位的具体职责是:第1页共5页(一)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行动的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新闻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必要的新闻宣传,对拒不履行义务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布,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教育和提示公众防范各种形式的金融风险,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二)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部门相互配合,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三)区信访局通过信访渠道及时掌握有关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负责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四)区发改局负责本系统金融案件的监测预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运营情况跟踪监测,关注上市公司资金链条问题,维护上市公司良好形象。(五)区财政局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对涉及本行业金融案件性质作出初步认定及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六)区企业发展局负责对我区担保基地入驻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对涉及本行业金融案件性质作出初步认定及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七)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对我区典当行等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对涉及本行业金融案件性质作出初步认定及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八)区法制办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性质认定提出法律意见,对涉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九)公安市北分局对单位或个人举报、移送的涉嫌非法金融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触犯刑法的第2页共5页案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维护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现场秩序和处置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对影响大、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金融案件进行暗访调查等活动。(十)工商市北分局对我区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对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按照工商职能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举报线索进行调查;监测检查媒体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非法广告;向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违法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参与查处利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