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议两公开落实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指导全市农村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9〕5号)和《中共XX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村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湘学组办发〔〕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
“四议”: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扩大群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第四条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村第1页共10页发展实际,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1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