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为加快培育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职业农民队伍,推动我市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做大做强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为核心,整合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生态化、休闲化、艺术化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任务1、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50名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150人
三、工作安排(一)确定培训对象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
结合我市实际,原则上以家庭农场主为主要培育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生产经营型生产规模见附件2)
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市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办事处初审、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
2014、2015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电商人才培训
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
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第1页共4页(二)遴选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跟踪服务培育对象三年的能力,以及三年以上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