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检查表企业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1、管道设施保护1
1严格按照国家管道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一)1
2对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阴极保护装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二)1
3管道建成后,设置永久性标志,并对易遭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三)1
4严格执行管道运输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四)1
5对管道设施定期巡查,及时维修保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五)1
6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向管道设施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六)1
7管道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配置专职护线员或者聘任兼职护线员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四条1
8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至5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的,应当事先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六条1
9穿越河流的管道设施,由管道企业与河道、航道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七条1
10输油气管道管理单位应设专人对管道进行巡线检查,及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2012-2007)第7
5条2、输气工艺与要求2
1清管设施应设置在站内《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50251-2003)第6
2管道附件严禁使用铸铁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50251-2003)第5
3汇管和清管器收发筒,应由具有制造压力容器相应等级资格的工厂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50251-2003)第2/7序号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作5
4在防火区内关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