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用是在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是在招标人部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序号工程名称基本费率(%)现场考评费率(%)奖励费(获市级/省级文明工地)(%)一建筑工程(土建工程)2.21.10.4/0.7二构件吊装0.80.5三桩基工程10.60.2/0.4四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10.6五单独装饰工程0.80.50.2/0.4六安装工程0.70.40.2/0.4七古建工程1.40.80.3/0.5八园林绿化工程0.70.4九市政10.60.2/0.4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扬州市徐州市无锡市盐城市苏州市泰州市淮安、连云港费用文件名称江苏省苏建价南京宁建招字扬州苏建价徐州徐建发[2006]77号无锡苏建定盐城市建字苏州苏建价江苏省苏建价(2005)349号(2006)415号(2005)349号(2005)349号[2004]106号(2005)349号(2005)349号临时设施费(%)1.51检验试验费(%)0.180.0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获市级/省级文明工地)分三项费用列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同江苏省同江苏省同江苏省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获市级/省级文明工地)分三项费用列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市政基本费率默认为1.0,基本费率范围选择0.5-1.5同江苏省同江苏省同江苏省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获市级/省级文明工地)分三项费用列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工程定额测定费(%)0.10.10.10.10.10.10.10.10.1安全生产监督费(%)建筑、安装0.06同江苏省同江苏省同江苏省同江苏省不含规费及税金的造价(1000万以下)0.06,(1000-2000万)0.05,(2000万以上)0.04同江苏省0.05同江苏省市政0.03建筑管理费(%)建筑、安装0.30.4市政0.20.2劳动保险费(%)建筑2.96同江苏省同江苏省2.96同江苏省1.6同江苏省同江苏省同江苏省装饰1.21.2安装1.81.81.3市政121税金(%)3.443.443.4453.43.44见盐市建字(1996)第07号文,盐市建字(1999)138号文3.443.4453.4备注:宁建基字(2005)252号南京地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获市级文明工地增加0.5%,获省级文明工地增加1.0%。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一、说明(一)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2、点工包料:适用于在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二、费用项目划分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