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县关于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遵循“限定场所、分类管理、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的控烟工作原则,以提高全民健康质量为目的,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抓手,依法加强教育公共场所控烟的监管和教育,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实施内容县教育系统内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1、幼儿园、中小学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2、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
3、县教育局机关会议室以及共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
三、实施要求(一)健全管理网络,明确职责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教育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局综合室、教育股、人事股、后勤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综合室,由综合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制定控烟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全系统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督查
各校(园)、本局各股室应建立本单位控烟工作组,依据《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及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控烟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确禁烟区域,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
(二)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县教育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内部及所属校(园)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设立控烟监督电话:,接受举报
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公共场所控烟检查力度,对于执行不力、屡查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页共3页各校(园)、本局各股室要将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校园建设、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文明股室组评选等工作相结合,确定监督人员,开展宣传监管,建立劝阻吸烟制度、奖惩制度等,建立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制度
控烟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体系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县教育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控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