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治理两非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69号)和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加大我市“两非”案件查处力度,推动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中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照《母婴保健法》、《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年第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厉打击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非法行医实施“两非”行为,全面规范医疗市场,促进我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保障我市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依法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典型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建立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三、工作时间(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下旬);(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2012年2月);(三)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3月)
四、工作内容(一)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各类证照是否齐全;(二)是否有超诊疗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三)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四)b超管理是否规范,有否检查管理制度、警示牌、就诊记录等;第1页共3页(五)是否有利用超声技术或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六)医学需要施行中期引产手术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婴儿出生、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和终止妊娠手术报告制度;(七)是否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