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电话/Tel:+861065057866∕67∕68国贸写字楼1座3层传真/Fax:+861065057869Add:ThirdFloorChinaWorldOffice1网址/Website: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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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4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解散基本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解散的程序基本分为三个部分:(1)股东会决议;(2)清算程序;(3)注销登记
一、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据此,除上述第(四)、(五)种情形外,需要由股东会根据解散事由作出决议,此决议也是据以成立清算组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决议需由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根据《公司法》第62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本法第38条第1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38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据此,拟注销的一人有限公司应由其股东作出书面的解散决定,签字盖章后备置于公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