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培训讲义目录一、申报时限1、报关单申报时限2、核销单核销时限3、出口退税申报时间二、系统配置修改1、修改企业基本信息2、修改18位关单执行日期3、商品码升级三、出口退税申报流程1、基础数据录入(1)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2)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3)进料加工企业进口料件明细录入及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2、生成明细盘进行预审3、撤销已申报数据4、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1)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2)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预审疑点反馈信息查询(3)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5、生成正式申报明细6、进料加工企业需模拟出具免税证明7、录入增值税申报表8、录入免抵退税汇总表9、生成汇总申报数据10、打印报表11、正式申报四、系统数据备份及导入备份数据1、原系统数据备份及导入2、从税务机关拷取全部申报数据五、备案单证管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培训一、申报时限1、报关单申报时限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doc例:假设当月纳税申报期截止日为15日
出口日期2012年1月5日,申报到期日为2012年4月3日,在申报期之前,即需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申报
出口日期2012年1月20日,申报到期日为2012年4月18日,在申报期之后,可延长到下一个申报期,即在2012年5月15日之前申报
若当月的纳税申报期到18日,加完90日后若在18日之前的,就需在18日之前申报,不再延至下一申报期
2、核销单核销时限新企业90日,老企业210日
远期收汇:企业如不能按期核销的,应于货物出口60天内到外管局办理远期收汇证明,如果在预计收汇日期到期日30天内